2008美国大选,我们已经再次领略美国民主盛宴的大部分过程。“应当追溯他的过去,应当考察他在母亲怀抱中的婴儿时期,应该观察外界投在他还不明亮的心智镜子上的初影,应当考察他最初目击的事物,应当听一听唤醒他启动沉睡的思维能力的最初话语,最后,还应当看一看他顽强性的最初奋斗。”民意、民情、民智、民权如何成为民主政治的现实,美国初期的民主制度经历是一面镜子,可以照见过去、现实、未来。
1620年11月11日,在经过在海上六十六天的漂泊之后,一艘从欧洲驶来名为“五月花”的帆船已经可以看到美洲的陆地了。船上幸存102名乘客,船上的全体乘客,为了建立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新社会”制度这个共同的理想和目标,在上岸之前,由船上的四十一名成年男性乘客在船舱里签了一份简短的公约。在这份被后人称之为《五月花号公约》的文件里,签署人立誓要创立一个不同于欧洲的自治社会。这个公约开启了新英格兰等州的公民自治。【查看内容】
在美国独立战争打响后,出身平民的潘恩参加了战斗,在国父们还在忧郁迟疑时,他于1775年出版《常识》这个小册子,他勇敢地提醒北美人民,没有独立就没有完整的民主,《常识》因此迅速畅销,当时就卖出了50万册之多。【查看内容】
独立战争的爆发,其实并不仅仅是因为北美人民的经济权利受到侵害,还有一个深层的原因是北美人民的尊严和自由受到侵害,如《独立宣言》所述,英国国王和议会多次否决北美地方议会提出的适合当地的法案,英国议会傲慢地拒绝北美殖民地代表进入英国议会,北美独立战争不仅要面包,它也要民主!【查看内容】
天赋人权、主权在民、人民有权革命鲜明地体现在美国《独立宣言》中,面对英军的枪炮,杰斐逊等人“吁请世界的裁判”,这一伟大的宣言甚至进入《国家宝藏》、《当幸福来敲门》等美国电影,为美国人民喜闻乐道。【查看内容】
民主并非抽象的不可触摸的神圣祭品,相反,它是置身与大众之中的民情、民意,它意味着表达、选举、弃权、反对等诸多权利,看看林语堂先生的这个幽默版独立宣言,相信你会拍案叫绝。【查看内容】
1787年制宪会议结束后,议决联邦宪法需交由各州议会批准, 13州需有9个州批准通过才能生效。由于联邦宪法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规定很模糊,遭到很多个州的激烈反对。弗吉尼亚州、纽约州代表都对这一点加以猛烈抨击。而纽约州就是那个关键的第九个州,纽约州表决时30票赞成,27票反对,美国宪法惊险通过。【查看内容】
《权利法案》(宪法修正案1-10条)。时势造英雄。所有这一切都不过帮助说明,使《权利法案》在保护个人自由方面获得辉煌成就的不只是开国元勋,还有重建时期的一代先贤。倘若国父们泉下有知,他们也一定承认:对于他们和建国时期的那一代而言,今日《权利法案》在保护个人自由方面的辉煌成就,不过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查看内容】
麦迪逊认为:“政府的所有权力,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人民大众;由胜任官职的人执政,任期有一定限制。”“否则,一小撮暴烈贵族,通过他们握有的权力,施展压迫,就可以挤进共和国的行列。”“显然,共和以外的制度,不符合美国人的天性,不符合革命的基本原则。”1787年,在制宪会议上代表们提出多个反感经过多次讨论,终于制定出了美国总统的选举办法。【查看内容】
制宪代表们曾幻想:有一个人,像华盛顿那样,不用自我报名,也不用推荐,凭着战功、声望和人格,静待选民把选票堆到他身上。可是,美国历史上只出现了一个华盛顿,两次全票当选。此后,再也没有一个人获得如此殊荣。杰斐逊打破了这个格局。他的表现说明:需要有人出来竞选总统,为此,要拉帮结派,组织政党,要自我夸耀,诋毁对方。被动的总统选举,从此变为主动的总统竞选。【查看内容】
权利法案的10条修正案
第一条:言论、宗教、和平集会自由;
第二条:持有与佩戴武器的权利;
第三条:免于民房被军队征用;
第四条:免于不合理的搜查与扣押;
第五条:正当程序(Due Process)、一罪不能两判、禁止逼供、禁止剥夺私人财产;
第六条:未经陪审团不可定罪以及被控告方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民事案件中要求陪审团的权利;
第八条:禁止过度罚金与酷刑;
第九条:未被列入的其他权利同样可以受到保护;
第十条:人民保留未经立法的权利;
1971年,《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先后以调查报告的形式刊出了五角大楼文件,尼克松先后将两家报纸告上法庭,最后美国最高法院做出裁决,判定这两家报纸胜诉,布莱克大法官被成为“天鹅绝唱”的经典判词的逻辑依据即是著名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查看内容】
19世纪初,美国在哥伦比亚特区建立国家权力中心时,国会在分配财政预算时压根儿没有考虑给联邦最高法院盖个办公楼,只在国会大厦的地下室给它留一间配有几张简陋办公桌的房间。以至当时有人这样描绘最高法院的窘境:“一个陌生人,在国会大厦黑暗的通道上转上一个星期,恐怕也无法找到这个管理着美利坚共和国司法机构的偏僻角落”。
联邦最高法院的地位是如此寒碜,丝毫不能给人以荣誉感,以至于第一批由总统任命的6名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中,有一人迟迟拒不履任,一人断然拒绝任命,最后,就连第一位首席大法官John Jay在干了六年之后也撂挑子甩手不干,回家乡纽约当州长去了。 【查看内容】
约翰-马歇尔被称为伟大的最高法院院长,主要是因为:第一,在任期较为准确地解释了宪法,维护了美国人民的民主权利;第二,从他开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开始树立权威;第三,最为重要的一点,他通过诸如马布里诉麦迪逊一类的司法实践,让法院与议会、政府真正鼎足而三,司法机构真正独立,使三权分立的体系牢牢建立,经历近两百多年依然作用巨大。
1801年1月31日马歇尔出任最高法院院长,在马布里诉麦迪逊案中,他承认马布里的要求为合法,并谴责杰斐逊和麦迪逊的行为系明白的侵害一项既得的法定权利。他说:"本院的意见,绝对是这样的……马布里先生,在他的任职令经过总统签署和国务卿盖印之后,是已经被任用了;而创设该项职务的法律,给予该员五年任期的权利--不管行政部门的意见如何,该项任用是不能撤销的……"【查看内容】
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上演了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悲喜剧。围绕着佛罗里达州选票计票,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戏剧性局面。美国共和民主两党经历了36天的"世纪司法大战",打得难解难分,天昏地暗。经过36天的总统难产之后,最后一锤定音的居然是非民选的最高法院,最后9位联邦大法官以5:4的结果判定布什获胜。戈尔随即发表祝贺布什当选的电视讲话,这成为美国式民主的一个佳话!
在弗里德曼看来,美国成功的秘密不在于华尔街,也不在于硅谷,不在于空军,也不在于海军,不在于言论自由,也不在于自由市场--秘密在于长盛不衰的法治及其背后的制度:"我们所继承的良好的法律与制度体系--有人说,这是一种由天才们设计,并可由蠢才们运作的体系。” 【查看内容】
在这个案子中,联邦最高法院坦尼法官代表多数宣读了最高法院的决定,认为1785年州立法部门允许查尔斯河桥梁公司建造桥梁的特许状不是一个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该特许状并没有明确地说明州不能再允许其他公司建造桥梁。这是美国历史上较早反对公司以垄断的形式阻碍公民致富的案例。【查看内容】
所谓“水门事件”,是指1972年6月17日,在华盛顿水门公寓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总部查获的窃听事件。当时有5人被捕,他们带着手套、电筒、复杂的偷听工具和电子窃听器。事件的起因是由于尼克松吩咐查尔斯·科尔森去搞民主党全委会总部主要负责人拉里·奥布赖恩的情报。可是,由于民主党对此早有提防,而中央情报局又自始至终监视着窃听者的行踪,所以窃听者的一切努力都败露了。在美国国会对尼克松的调查陷入僵局之后,又是最高法院判定尼克松违法,最终导致美国总统尼克松黯然离职。【查看内容】
华盛顿不仅成功指挥了北美独立战争,他更是一位维护民国民主的伟大总统,他谦逊、不擅权的优秀品质让他两次全票当选美国总统,而且坚决不再担任第三届,在他的第二任期内他签署了美国权利法案(宪法修正案第1-10条),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民主权利开始得到切实保护。
1962年历史学家投票排名:华盛顿在31位总统中排名第1位,在5位“伟大总统”中排名第2位。他排名在富兰克林·罗斯福之前,林肯之后。 【查看内容】
托马斯·杰斐逊(1843-1826)是美国著名的启蒙学者、政治家,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的作者和弗吉尼亚大学的创办者。作为美国“革命之父”之一,在美国政治史上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他深受十七、十八世纪自然法学派思想的影响,接受了诸如天赋人权、自由平等、主权在民等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并把他们写入了资产阶级的正式文件。
杰斐逊有句名言:“假如让我决定我们应该有一个无报纸的政府,还是有一个无政府的报纸,我将毫不踌躇地表示欢迎后者。”他的激烈让它与保护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永远联系在了一起。【查看内容】
1862年9月22日,美国第十六届总统林肯发表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马克思称赞这个宣言是“联邦成立以来的美国史上最重要的文件”。在林肯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说中,他气壮山河地宣称:“我们在此下定最大的决心,以不让死者白白牺牲;让这个国家在上帝的保佑下获得自由的新生;让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与世长存。”【查看内容】
“如果民主还有缺陷,那就是民主还不够多。”诞生在美国的这一警句穿越时空,振聋发聩。从美国的历史中,我们也可以明显地看到,民主诞生于自由意识的苏醒。民治、民有、民享,他不是权力人物的恩赐之物,也不是暴力革命的必然之果,它产生于智慧、和平、商讨之中。美国初期民主制度的成功之处在于它始终遵循主权在民的原则,对于没有明确规定的权利,它属于人民而不属于国家机构。人民一旦意识到属于自己的权利应该明确,他们就可以制定相应的制度。因此,美国人民也将荣耀归于激活这些权利的伟人,我们也依然可以看到那些伟大的脚步!